法律分析: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提前退休。退休的流程如下:第一步:档案预审:单位委托其存档机构将需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档案进行预审,告知档案中缺失的材料,令其尽快补齐。第二步:对将要退休人员做在职减少清算(时间:每月5-10日)退休人员当月记账缴费后,凭《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到社保中心办理退休人员减少手续,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退休清算单)、下卸退休人员信息库。第三步:计算养老金金额、填写相关表格(时间:每月11-15日)。办理所需材料:退休人员需向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提供以下材料:1、个人退休申请(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民族、户口所在地街道、现居住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工作经历等信息)。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1张1寸彩照。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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