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社保退休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提交退休申请,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相关资料;
2、人事部门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如有问题会通知申请人及时补充或更正资料;
3、人事部门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提交给社保部门,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将退休申请报送至当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备案;
4、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其需要缴纳的社保缴费金额和缴费期限;
5、申请人按照要求缴纳社保缴费金额,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社保缴费凭证;
6、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核实申请人的社保缴费情况,如发现问题会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要求其补救;
7、审核通过后,社会保险管理部门会发放退休证,申请人携带退休证前往银行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职工社保退休办理材料:
1、退休申请书:填写职工社保退休的退休申请书;
2、身份证明: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3、社保证明:提供职工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社保卡、社保缴费证明等;
4、工作证明:提供职工的工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5、离退休人员医疗证明:提供符合当地规定的离退休人员医疗证明,如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等;
6、其他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结婚证、子女身份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视情况而定。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社保退休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流程还需要根据当地政策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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