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可以去外地几天。监外执行的人要去外地长住的,必须依程序取得矫正机关的同意,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且罪犯在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不得超过一个月。
缓刑的程序主要如下:
1、缓刑判决从依法确定之日起,人民法院就应当立即交付执行;
2、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交付考察;
3、实行亲属责任担保和经济担保的方法,敦促缓刑犯自觉接受改造;
4、人民法院应当做好缓刑犯的回访考察工作,不定期检查缓刑的执行情况;
5、做好缓刑考验期满的宣布工作。
总之,从该规定看,被缓刑人员要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而且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要经过批准。如果外出工作能获得考察机关批准的话是可以到异地工作的,但是想获得批准不容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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