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原告证据目录模板1、诉讼主体资格证据证明当事人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遗失的,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公安机关的证明。2、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等证据。3、争取扶子女的证据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提交工资单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意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4、共同财产证据清单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出资证明。存款证明:开户行名称和银行帐户。债务证明:借据、相关的证据佐证。
离婚证据清单模板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证据清单证据一:身份证(复印件2份2页)证明事实:原告、被告的主体资格。证据二:结婚证(复印件1份1页)证明事实:原、被告于年月日登记结婚。证据三:子女出生证(复印件份页)证明事实:子女情况证据四: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复印件份页)证明事实:夫妻共同财产情况证据五:(复印件份页)证明事实:提交人:年月日一、身份证据关于原、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这类证据主要是指身份证,另外还有户口薄、出生证明、驾驶证、军人证、侨胞证、护照、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居民(村民)委员会的证明等。二、婚姻关系证据关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夫妻关系的证据。主要是结婚证,如果结婚证遗失,可去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档案馆开具证明。另外需要特别指出的一点是,如果原被告属于事实婚姻(也就是说原被告同居的时间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双方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是没有登记结婚的),需要提供相应的事实证明材料。一般这类证据有原被告双方单位出具的证明、村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或其他能证明案件情况的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离婚判决与否的重要标准就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因此这类证据非常重要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这类证据有相关单位的出具的原、被告分居满两年的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存在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情况的证据、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等。四、双方经济状况证据关于夫妻双方的收入情况以映证共同财产、债务等相关情况的证据。这类证据一般有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五、家庭财产证据关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一般此类证据有银行存单或或银行出具的借款合同及其他有价证卷等的证明,如经营公司的应提供出资证明、股权证明等,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六、住房情况的证据关于夫妻双方拥有的住房情况的证明。一般主要是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七、需要经济帮助证据关于弱势一方要求对方提供帮助的证明。主要是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8、子女抚养证据关于子女的生活、学习、抚养等相关情况的证明。一般此类证据有出生证明、身份证明、在读学校、幼儿园出具的证明等等相关证据,另外子女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现状也非常重要,这关系到孩子成长环境,请尽量提供。如系非婚生子女甚至在对方不认可的情况下,还需提供亲子关系方面的证明材料。八、无生育能力证据主要用于证明自己无法生育,子女应随自己共同生活。当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主张的证据。
起诉离婚所需证据的清单是怎样的
离婚案件中,涉及到三个方面的问题,每个问题所对应的证据主要有:一、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例如对方有外遇、对方实施家庭暴力、对方有赌博或吸毒恶习、对方不顾家、双方长期因感情不合而分居等等。二、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的证据。例如子女出生证明、对方工资明细、对方工作单位等等。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例如对方银行卡账号、双方房产证、双方机动车行车证等等。
二次起诉离婚证据有哪些清单
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证据:
(1)结婚证明
有效的结婚证明是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前提条件。
(2)子女出生证明
若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那么需要向法院提供婚生子女的出生证明。
(3)财产清单
离婚诉讼中,财产的分配也是较为重要的部分。应向法院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或者个人财产清单等,以便法院进行财产的分割。
(4)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离婚时原告应当收集什么证据
离婚时应收集的证据有: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一方有暴力行为、不履行抚育义务等;2、婚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3、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5、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
离婚诉讼原告没证据怎么办
在实际生活中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分析,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起诉是当事人的权利,当事人即使没有证据,仍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该内容由 龚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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