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贫困县并没有高考加分政策,而是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
主要内容是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贫困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具有填报专项计划的资格:
1、高考报名时具有国贫专项计划中当地省份所属困难县户口且连续满六年。
2、具有户口所在县高中三年学籍(在户口所在县实际就读,并在户口所在县参加高中毕业会考。
3、各省份结合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各有不同,上述条件或有出入仅供参考,详细情况请询当地教育部门。
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2013年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 一、 充分认识扩大实施专项计划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关心高等学校特别是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问题。经过多年努力,目前农村学生上大学的机会公平问题已初步得到解决,区域间高考录取率差距明显缩小,但上重点高校的比例仍然偏低。扩大实施专项计划,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的精神和要求,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重点高校学生结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客观需要。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013年专项计划的顺利实施,切实把这项惠及广大农村贫困地区学生的政策落实到位,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孩子看到更多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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