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违法。侵犯了相邻业主的权益,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要求其停止占用成共用部位损坏的,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 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业管理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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