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贪污罪的判决规定是怎样的?

2023-03-08 来源:独旅网

一、贪污罪的判决规定是怎样的?

涉嫌犯贪污罪的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具体的判决规定如下: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贪污罪与受贿罪区别有哪些?

贪污罪与受贿罪区别包括犯罪主体的范围不同、犯罪目的不同、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等。

1、犯罪主体的范围不同

贪污罪主体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而贪污罪的主体除国家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

2、犯罪目的不同

贪污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获取他人的财物,而贪污罪则是非法占有本人主管、管理或者经手的公共财物。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主要表现为两罪的行为方式不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贪污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使用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3、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

贪污罪侵犯的客体在一般情况下只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只有在索贿时才同时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而贪污罪则是同时侵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公私财物,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则是公共财物。

不管是国有公司、企业,还是事业单位的职员,都不得实施贪污行为,否则一旦贪污的金额达到一定的金额,那么该贪污行为人就有可能会因为涉嫌犯贪污罪,而受到刑事处罚。公民在发现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了贪污行为之后,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