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生育津贴到账时间和报销流程的相关内容。生育津贴到账时间因地区而异,最长达90天,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报销流程包括所需材料、提交时间和经办流程等步骤。
法律分析
一、生育津贴到账时间有何差异?
生育津贴到账时间因地区而异,一般情况为30天内到账,最长达90天。对于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而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则由用人单位支付,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
二、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拓展延伸
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
生育津贴领取的具体条件可能会因应地区不同而有所区别,大体上领取条件是这样的:
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①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②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语
生育津贴到账时间因地区而异,一般情况为30天内到账,最长达90天。对于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而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则由用人单位支付,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生育津贴报销流程包括所需材料、提交时间和经办流程等细节说明,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韶关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
符合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或各县(市、区)分局应当在接到拨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拨付,并将拨付情况及时告知享受待遇的职工;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不予拨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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