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离婚离家出走,对方可能会负法律责任,如下:
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遗弃罪,将会受到刑法制裁。
夫妻相互间的扶养义务,是一项无条件的法律义务。
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完全平等的,任何一方既有扶养对方的义务,也有要求对方扶养的权利。
因此,形成了一种扶养和领受扶养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即狭义的扶养关系。夫妻相互间的扶养关系必须是以夫妻关系为前提,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种夫妻人身财产关系,一旦这种婚姻关系终止了,那么这种扶养关系亦告终止。
当一方离家出走,负有扶养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及时找寻,与其取得联系,或将其规劝回家,若对方明知自己有找寻义务,但仍然视而不见,若离家一方出现意外,将涉嫌遗弃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