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派出所不作为的举报方式:向其所属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机关受理举报内容后,应当及时展开调查,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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