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1)合同标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2)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他改进的技术方案。
(3)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同时《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还规定,技术合同的标的为技术秘密,该项技术秘密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不为公众所知悉。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
(3)具有实用性。
(4)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技术秘密的全部或实质性部分已经公开,即可以直接从公共信息渠道中直接得到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一、著作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
1、合同标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2、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他改进的技术方案。
3、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二、什么是商业机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所有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由所有人予以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外延上,主要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两大类。技术秘密是有关实用性技术方案的商业秘密,而经营信息是具有商业价值但与技术无关的秘密信息,例如客户名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反不正当竞争示范法》列举的商业秘密包括:生产方法、化学配方、图样、模型、营销方法、分配方法、合同格式、商业设计表、价格协议细节、消费者情况介绍、广告策略、供应商或顾客名单、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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