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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六个月合法吗没签劳动合同

2024-02-03 来源:独旅网

法律分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同时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3条:“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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