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对工程进行设计,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1、根据甲方要求和设计表达需要进行效果图设计;
2、装潢施工图设计;
3、设计范围包括外观及室内空间等与装饰有关的事项。
二、委托设计费用:
设计费:根据建筑使用面积计算,室内50元/ m。室外15元/ m/建筑立面面积, 开票费用不包含在内,
三、付款方式:
1、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甲方即以现金支付设计预付费人民币一半,乙方积极展开设计工作;
2、乙方交付全部图纸时 甲方即以现金结清余款.
2、因甲方推迟付款而造成的设计日期推迟,和甲方未及时反馈意见而造成责任及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3、在甲乙双方确认方案的基础上,完成设计全部或主要设计图时,由于甲方原因变更主体设计方案要求,乙方重新调整,应作为二次设计,需另行收取设计费。(局部小的调整不收费)
四、具体设计时间安排:
1、主方案初稿期
乙方在平面方案和甲方确认订稿后,合同签订的基础上,拿出彩色效果方案图以便和甲方确定装饰风格主体方案,具体内容
(外立面 ,室内效果图 )
2、主方案调整期
甲方在看到装饰主体方案效果图后及时商榷,提出宝贵意见 ,以便乙方做及时调整。
3、主方案定稿后续施工图纸期。
乙方调整完主方案定稿后,迅速完成全部施工图纸。
4、方案装订,打印出图送交甲方,方案全部结束。
五、双方的义务:
甲方义务:
1、提供房屋各部分使用功能、装潢标准、装潢风格等要求;
2、及时审批设计各阶段乙方报送的方案;
3、及时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乙方义务:
1、按照甲方的提议和现行国家规范进行设计。
2、及时进行图纸答疑、交底等服务。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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