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房主):
乙方(借住人):
为规范甲乙双方借住责任和义务,确保双方合法权益,经项目业主协调,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借住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借住房屋为(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坐落于,甲方将其中 借予乙方作为借住用房。
第二条:借住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期满借住关系自然消失,甲方无须另行通知。
第三条:协议事项
1、甲方借住的房屋仅作为住宿使用,甲方有权随时收回借住用房,乙方不得擅作他用。因民工组团内生活条件不齐全,乙方入住后如需用电,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布设电线,如需做饭,必须另寻他处设置厨房,严禁在板房内生火做饭。
2、甲方定期对房屋内外进行安全检查,对甲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乙方须按要求整改到位。
3、乙方自行安装规范电表按月读取度数,水费与民工组团各入住单位均摊,甲方定期收缴水电费。
4、乙方在借住期间,须做好房屋内外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配备灭火器材,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私拉乱接电线,还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5、借住期间房屋出现损坏,由乙方根据需要自行修缮;房屋及设施被乙方损坏的,由乙方赔偿。
6、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不得擅自将借住房屋转借或转租给他人使用,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即时收回房屋。
7、乙方在其借住的房屋内不得进行违法活动,禁止聚众、滋扰生事,如触犯法律,责任自负。
8、借住期满,乙方应无条件退房,并将房屋打扫干净。
第四条:违约情况处理
乙方违反协议事项,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房屋入住协议并收回借住房屋;如乙方存在违法行为,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其他
1、本协议所载各项经双方同意,共同遵守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诚信、互谅之原则,共同协商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各执一份为凭。
3、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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