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
住所:
受让方:(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年月日在广州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将原认缴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转让金万元;
2、乙方同意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有限公司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从年月日起,乙方即成为有限公司的股东。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署:乙方签署:
其他股东签署: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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