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区学校春季开学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对全区各学校开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xx年2月23日-2月29日
二、督导检查主要内容
(一)规范教育收费
是否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规定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是否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是否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收费票据,票据填写是否规范。
是否存在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学校违规收取补课费问题。
是否存在强迫或变相强迫收取服务性收费情况。
是否存在代保险公司收取商业保险费,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是否存在学校收取午休管理费(看护费),是否存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代收费是否按规定进行结算,教材费是否按照实际采购价与学生进行结算。
民办学校是否达到“五独立”要求,是否按照核定标准收费。
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是否按规定执行国家资助政策,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是否开通绿色通道,办理生源地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二)安全稳定工作
校园内在建工程安全情况,在建工地及人员是否有安全防护设施,制度是否上墙。
新竣工校舍是否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张贴在醒目内置,质量、消防、防雷设施等是否验收合格。
校舍、教学及辅助用房安全情况,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等安全防控情况。
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情况(新修或改建校舍必须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学校常规安全管理工作及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情况。
交通安全特别是校车安全情况。非专用校车是否已全部停用,专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防范高温、洪涝等自然灾害工作情况。
防溺水事故工作情况。
排查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
学校饮食卫生及传染病防控情况,食堂安全及饭菜价格情况,卫生防疫状况。
(三)保障工作
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到位情况,重点检查义务教育中小学开学运转所需经费是否划拨到位。
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落实情况,重点检查20xx年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是否按标准拨付到位。
新成立的民办学校是否达到办学条件。
学校建设项目进展,特别是“全面改薄”项目、农村学校食堂、教师周转房建设和假期维修项目完成情况。
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场馆及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准备情况。
教材等教学用书到位情况。
教职员工到岗和稳定情况。
假期教师参加“国培”、“市培”及区县或学校组织的培训情况。
教师提前备课等开学准备情况。
(四)基础教育
幼儿园依法办园、规范办园情况。
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情况,新生入学率、在校生巩固率及保学控辍情况。
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情况,目前“大班额”占全区(县)总班数的比例,较去年同比下降的幅度。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城乡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情况。
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是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音、体、美、科技、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是否纳入课表。
是否按规定安排学生作息时间,有无加重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行为。
个试点区县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五)中职教育
高中阶段普职协调发展,中职学校招生任务、学校招送生任务完成情况。
规范中职招生行为情况。
中职开学教学准备情况。
新生报到注册、教育、管理等有关工作情况。
实习实训管理情况。
(六)其他工作
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落实《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和xx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要求的情况。特别是在学校开学、教师节等重要节点是否存在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的情况。
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情况,中小学责任督学配备、培训和待遇落实情况,中小学和幼儿园是否制作并悬挂责任督学新公示牌。
三、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工作相关要求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接此通知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本校(园)开学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和正常的教育秩序。
(二)各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对所辖片区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督导检查并撰写汇总后的情况报告,于3月5日前将情况报告交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电子文稿传至)。
(三)区教委各督导检查组负责相关直属学校督导检查工作,同时在听取教育管理中心开学督导检查报告的.基础上,抽查相关教育管理中心所辖学校开学情况。
(四)开学检查要突出督导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方法,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实效,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简化工作程序,减轻基层负担,遵守廉政规定。
(五)教委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检查组所需交通工具,各牵头责任科室负责组织联络与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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