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职务:董事长
地址:xx市xx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E座。电话:
被告: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联系人:曹,联系电话:
地址:xx市渭阳东路招商局五楼西则
诉讼请求:1、确认我公司在被告破产财产中享有优先受偿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x年12月10日,我公司承建x公司商厦基础工程项目,工程完工后,未能按约工程结算。x年,我公司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诉讼,要求支付工程价款及保证金等524余万元。x年12月5日,()咸经二初3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应支付工程款4541409.42元及(利率按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从x年元月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利息,电费12712.53元,返还保证金50万元及利息,诉讼费、执行费、鉴定费8万多元,共计应支付工程价款等524万余元。被告未提出上诉。
x年元月,我公司向xx市中院申请执行,并要求查封x商厦一至八层大楼房屋全部房产,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当月28日,贵院以()执字第06-1号裁定书,裁定查封该商贸的全部房产。
x年6月,贵院对该商厦地下一层进行拍卖,拍卖款仅为260万元,尚欠工程价款等249.21万元和延迟支付利息344.88万元,两项共计594.09万元。对此,管理人在x年1月9日通知中予以确认。但却未支持我公司的优先受偿权请求。理由为我公司的要求无证据或无法律依据支持。
最高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3条、94条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该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1条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而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申请法院将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据此,我公司在管理人负责破产财产中享有优先受偿权。
综上所述,请求贵院依据事实或法律相关规定,支持我公司的诉求,确认我公司在破产财产中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依法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 话:
x年11月24日
民事纠纷主要特点
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分为行政争议和刑事争议。
4.国家强制性
5.严格的规范性
根据民事纠纷特点和内容,可将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包括财产所有关系的民事纠纷和财产流转关系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包括人格权关系民事纠纷和身份关系的民事纠纷。
表现形式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难免会发生各种民事纠纷,如离婚纠纷、损害赔偿纠纷、房屋产权纠纷、合同纠纷、著作权纠纷等。民事纠纷若不能得到妥善解决,不仅会损害当事人合法的民事权益,而且可能波及第三者甚至影响社会的安定。因此,各国都很重视民事纠纷的解决并建立了相应的处理民事纠纷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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