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认罪认罚能够取保候审吗?
不认罪认罚不一定能够取保候审,若是满以下的条件,那么能够被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不认罪认罚就应该从重处罚吗?
1、不认罪认罚并不是就应该从重处罚
从量刑规范化的角度来说,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不认罪认罚是从重量刑的情节,那么在量刑的时候,仍然应当按照规定确定和调节基准刑,但是很多人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量刑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综合考虑全案情况,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能够在20%的幅度内,对调节的结果进行调整,确定宣告刑,也就是说,法官仍然掌握着最终的,一定的量刑产量权,那么如果法官认为,被告人认罪态度不好,酌情从重处罚也并非是不可能的。
2、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1)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3)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想要被取保候审是需要满足刑事法律规定的条件的,而现行法并没有规定认罪认罚就能够被取保候审,也没有规定不认罪认罚就不能被取保候审。故此,不管公民是否认罪认罚,只要能够拿出相关证明自己具有取保候审资格的材料,即可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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