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可以,个体工商户属自然人属性,从最高院解释方面讲,个体工商户要以经营者(自然人)名誉参加诉讼;从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规定规范看,没规定个体工商户作为股东提交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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