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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风险

来源:独旅网

公司不签定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也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劳动者也可以因此要求经济补偿。

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如果是用人单位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如是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1)支付双倍工资。

(2)可能导致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有三种,第一种是未报到入职之前订立,第二种是办理入职手续的同时、未进入岗位工作前订立,第三种是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先上岗工作在一个月的时间内订立。对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建议采用第二种方式订立,一方面防止人力资源忘记了,另外一种是预防有人利用法律条款刻意制造企业违规,通过劳动合同要求赔偿。另外,一定是劳动者本人签字,不可由他人代签等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都有哪些赔偿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呀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一年以上的,除了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外还应当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单位无辜辞退员工应当按照经济补偿的二倍支付劳动者经济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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