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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会产生哪些纠纷

2021-01-13 来源:独旅网

公司设立过程中因业务的需要一般会产生合同纠纷

首先,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其次,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后,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款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在成立之前发起人有权签合同吗

在公司成立前,发起人可以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根据相关规定,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成立公司的流程如下: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2、开具银行询证函;

3、立临时验资存款账户;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工商注册登记,申领营业执照;

6、到公安局特行科指定的刻章社,刻公章、财务章;

7、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

8、税务登记;

9、开立银行基本户;

10、纳税申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三条,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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