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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来源:独旅网

民间借贷需要的资料:1.借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婚姻状况证明。2.借贷人的征信报告。3.个人财产证明。4.近半年的银行流水证明。5.借贷人的个人简历。6.保证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个人征信报告、银行流水等。

一、外地户口买房需要什么证件?

必须是在本地没有物业;提供一年的个人纳税证明或一年的社保;提供按揭所需资料:

1、公司开具的收入证明、社保缴交记录;

2、半年的银行流水帐;

3、婚姻状况证明;

4、身份证;

5、户口本;

6、户籍所在地的无房产证明。

二、房产抵押贷款怎么申请

1、备齐资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发票个人账户最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对账单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三、如何办理股权证

股份制企业为股东办理股权证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改制批复;

2.企业章程;

3.股东名册;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法人股东有效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

6.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必须载明股东名册);

7.其它资料(视股份制企业内部管理制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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