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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需提交哪些资料

2020-11-16 来源:独旅网

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尤其是大型建设工程的建设,涉及众多的专业技能,承包人往往并不具备实施全部工程业务的能力,因此,分包与转包事实上成为建设工程施工工程中普遍存在的现象。 法律咨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需提交哪些资料 律师回答: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贰份;2、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3、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中标通知书或洽谈确认单;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副本;8、资金证明;9、质量监督委托书;10、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11、监理合同及监理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本工程监理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1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证书原件;13、施工组织设计;14、项目经理证及项目经理手册、联系电话;15、图纸审查批准书和审查合格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16、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1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预付情况和支付计划证明;18、外地施工企业提供进金登记备案表;19、提交定额测定费收据复印件;20、法律法规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九条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第二十条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第二十一条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三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二十五条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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