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特定款物罪属于侵犯财产犯罪,不属于职务犯罪。《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