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于气候条件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季节性雨天,属于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预见的,没有工期和费用的索赔。
2.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比如、暴雨非季节性的大雨,有工期索赔,没有费用索赔。
3.不可抗力,比如洪灾,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承包商的损失其自己承担,其他损失业主承担,工期顺延。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发生本办法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按以下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一)项目经理为相关注册执业人员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四)向社会公布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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