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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案件立案后资金是否能追回?

2023-02-22 来源:独旅网

合同诈骗立案后,追回钱款的可能性较低,但赃款可追缴并返还受害人。若赃款已挥霍,罪犯需赔偿。对无法成立赃款的情况,需通过其他手段处理。合同诈骗立案后,公安机关可采取强制措施限制犯罪嫌疑人的自由。诈骗案一般需要7个月到1年左右的时间从立案到结案,具体时间取决于案件的情况和证据材料。

法律分析

一、合同诈骗立案后钱能追回来吗

钱有追回答可能,但是概率很低。对于赃款,办案部门会追缴并返还受害人。若赃款已挥霍,罪犯有义务赔偿。而对于无法成立赃款的情况,就只能通过其他手段进行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二、合同诈骗立案多久抓人

合同诈骗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立案后,就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限制其人身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诈骗刑事立案后多久结案

诈骗案立案,如果抓获犯罪嫌疑人并刑事拘留,从立案侦查到侦查终结一般是两个月。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个月,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两个月审判完毕。结案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材料来确。诈骗罪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就要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流程进行,一般审查阶段是3个月,审查起诉阶段需要2个月左右,需要补充侦查的每一次1个月,审判阶段是3个月左右,如果是取保候审的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总的来说从内犯罪嫌疑人到案之后到本案件结束,一般容是7个月到1年左右的时间。

结语

合同诈骗案件中,追回被骗资金的可能性较低。若赃款未被挥霍,办案部门会追缴并归还受害人;若赃款已挥霍,罪犯有赔偿责任。对于无法追回赃款的情况,可采取其他手段解决。立案后,公安机关会采取强制措施限制犯罪嫌疑人的自由。诈骗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一般需要7个月到1年左右的时间,具体时间取决于案情和证据材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等情况,应依法追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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