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立案后,受害人一般可以追回被骗的钱。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抓时携带赃款,会归还给受害人;如用赃款购买财物,需等法院判决后返还。公安机关可冻结嫌疑人银行账户,法院归还受害人。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巨大或有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巨大或有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刑法》另有规定,依照规定执行。
法律分析
一、诈骗案立案了钱能追回来吗
1、诈骗案立案了钱一般是拿到回来的。犯罪嫌疑人被抓时,如果在其身上扣押到赃款的话,这些现金肯定会发还给受害人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用了赃款来购买财物,则要等到法院判决之后才归还。犯罪嫌疑人将钱存银行,公安机关需要对嫌疑人的银行帐号冻结,然后由法院归还受害人。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拓展延伸
被骗钱款能否通过法律手段追回?
被骗钱款能否通过法律手段追回?一般情况下,被骗钱款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回的。首先,您应该立即向警方报案,让他们展开调查。警方将收集证据,并根据相关法律程序立案处理。其次,您可以聘请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追回被骗的钱款。律师将根据法律规定,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和文件,并代表您进行诉讼。最后,法院将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判决,判决是否追回被骗的钱款。然而,追回被骗钱款的成功与否还取决于具体的案情、证据和法律适用等因素。因此,建议您尽早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追回策略。
结语
通过合法手段,被骗的钱款通常是可以追回的。您应该立即向警方报案,让他们展开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同时,聘请律师提起民事诉讼,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文件,代表您进行诉讼。最终,法院将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判决,判决是否追回被骗的钱款。然而,追回成功与否取决于具体案情、证据和法律适用等因素。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合适的追回策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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