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是行政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并参与社会保险医疗经办业务和相关政策的调研及统计分析;
2、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离休干部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3、负责本统筹区社会保险医疗费用复审、结算;
4、负责社会保险医疗经办业务管理服务标准、规程、宣传资料的编写,提供相关业务的查询、咨询服务,受理有关投诉工作;
5、负责对社会保险医疗业务信息系统提出需求及测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