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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钱怎么拿回来

2021-06-17 来源:独旅网

建议可以及时报警,向警方提供相应财产证据以及涉嫌诈骗人员的各种信息。

至于如何要回来钱,得看犯罪人的偿还能力,如赃款被如数追回,没有理由拿不回来。

但赃款被挥霍,又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并且家属和其他人也不愿意替他退赃,受害人的钱就无法拿回来。

不论怎样在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受害人也应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取得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以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他有能力时得到偿还。

一、非法集资受害者不报案能得到赔偿吗

要看具体情况。对受害人的赔付,按照“报案优先”原则执行。如果退还到最后,追回的钱不够了,没有报案的人就无法获得赔付。由于追缴赃款受客观因素限制,不一定全额追回,只能是追回多少,向被害人发还多少。涉及多名被害人的,为了不至于在向被害人发还款项过程中产生不公平的矛盾,有一个“优先原则”:即按照报案时间顺序排队,由最先报案的依次向后次报案的发还,没有报案的,排在最后发还。如果追回的款项发还到最后没有了,没有报案的人就无法获得赔付。

二、退赃会由谁通知家属呢

下面我将针对退赃问题,做简单分析如下:退赃,通常情况下是由犯罪分子或者其家属向受害人退还犯罪所得的赃款或者赃物或者上缴司法机关的行为,对于积极退赃退赔的行为,法律规定是可以在量刑时减轻处罚的。而在刑事诉讼实践中,公检法机关一般不会主动通知犯罪分子本人或者其家属退赃,通常的做法是,案件到了哪个阶段,家属或者犯罪分子本人应该将赃款或者赃物退还给相应的机关或者直接退给受害人。比如: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可以退还给公安机关,如果是在检察院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应当退给检察院。如果是在法院审理阶段,应当退给法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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