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携带个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证件、近期二级以上医院的出院小结和三级医院的相关检查报告单,到市医保中心特殊病管理科申请办理特殊病门诊卡。
法律依据:
《合肥市慢性病门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 门诊慢性病按下列程序申请办理:
(一)申请。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门诊慢性病,提交《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表》(线下申请,附件4),提供与申请病种相关的门诊病历、出院记录(或疾病诊断证明)、与鉴定标准相对应的检查报告单和药品发票单据等材料。
(二)鉴定。申请材料齐全的,医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医疗专家鉴定。鉴定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医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推进网上鉴定,提高鉴定效率。
(三)结果查询。参保人员可通过“合肥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或“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鉴定结果。通过鉴定的,自行打印《门诊慢性病医疗卡》,按规定享受慢性病门诊待遇;不符合条件的,医保经办机构应及时通知参保人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