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起诉需注意法院选择和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财产清单、子女证明等,并书写起诉状交给法院立案庭,法院将安排开庭日期,被告缺席也可审理。
法律分析
1、夫妻必须向正确的法院起诉。一般来说,是在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2、要准备相关的材料。一般具体包括: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3、应当书写起诉状,交给法院的立案庭。法院在受理后,会安排开庭日期,夫妻双方在开庭日出庭,如果被告无故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审理。
拓展延伸
离婚诉讼:如何减少出庭的必要性?
在离婚诉讼中,出庭是一项重要的程序。然而,如果您希望减少出庭的必要性,有几种方法可以考虑。首先,您可以与对方达成协议,通过调解或谈判解决争议,避免正式的法庭审理。其次,您可以委托律师代表您出庭,以减轻您的负担。此外,您还可以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材料,以支持您的主张,从而减少法庭审理的时间和频率。最后,您可以尽量与对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通过私下解决问题,避免不必要的法庭出庭。总的来说,通过合作、妥协和积极参与解决方案的制定,您可以有效地减少离婚诉讼中出庭的必要性。
结语
离婚诉讼中,正确选择法院、准备相关材料、书写起诉状等步骤至关重要。为减少出庭次数,可与对方协商解决争议,委托律师代理出庭,提供充分证据,并保持良好沟通,私下解决问题。通过合作、妥协和积极参与,有效减少离婚诉讼中的出庭必要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