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有以下六点:1、要遵循男女平等原则;2、要遵循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3、要遵循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要遵循权利不得滥用原则;5、要遵循给予补偿原则;6、要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但是婚后财产中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离婚时是不要求分割给对方的,比如专用的生活用品、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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