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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关系中,介绍人应承担保证责任吗

2020-08-31 来源:独旅网

对于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不用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

一、民间借贷诉讼谁举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相应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二、期货居间公司是合法的吗

期货居间公司合法,期货居间公司其主要作用是在投资者与期货公司订立经纪合同时起媒介作用。

在实际的期货市场上期货居间人不仅居间介绍,促成期货经纪公司和期货投资者订立经纪合同,而且还从事包括投资咨询、代理交易等期货交易活动。

机构居间人法律责任如下:

1、在民事责任方面。须明确机构居间人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在何种情况下可归责于机构,以及赔偿与追偿方面的细节问题。

2、在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方面,应根据机构居间人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明确何时采取单罚(只追究机构或工作人员的责任),何时应采取双罚(同时追究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是否要担一辈子?

不需要担保那么久。若担保人与对方约定了担保期限则只需要在该期间承担责任,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则法定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满的六个月内,超过保证期间不用承担责任。若在约定保证期间和法定保证期间中,债权人没有要求保证人或债务人履行义务的,保证人可以免除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规定,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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