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需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遵循保护夫妻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离婚时个人财产和夫妻双方约定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属于夫妻个人,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分离出来。
法律分析
1、夫妻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主要是指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及如何分割夫妻财产是其中的关键问题。
2、确定夫妻财产的范围,应分清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既要保护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利益,也要保护家庭关系中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任何人的财产权利都应受到保护,不能受到侵害。在离婚时,法律规定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夫妻双方约定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应属于夫妻个人,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家庭共有财产应从家庭共有财产中分离出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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