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上大学没有影响。早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记者会上已澄清,“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只是限制上高收费的贵族学校,不能把正常的义务教育和高学历教育等正常的上学都列为限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不能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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