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接收房屋后仍可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无法定的先后顺序。在开发商逾期交房且无免责事由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选择何时追究违约责任。接收房屋并不意味着放弃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但需在两年内提出诉讼。根据法律规定,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
法律分析
能。
第一、接收房屋与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之间并无法定的先后顺序,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接收房屋后就不能再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第二、在开发商已经逾期交房且不存在免责事由的情况下,是否追究以及何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完全是购房者自身的权利;
第三、除购房者明确表示放弃外,接收房屋本身并不意味着购房者放弃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当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受到诉讼时效限制,购房者应当在开发商实际交房之日起两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拓展延伸
开发商逾期交房,业主收房后是否能通过法律手段追究违约责任?
是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业主在收房后仍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业主可以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付款记录、通知书等,以证明开发商的逾期交房行为。然后,业主可以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业主因逾期交房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利息、滞纳金等。在诉讼过程中,业主可以借助律师的专业帮助,提供法律意见和代理诉讼,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维护。但是,具体的追究违约责任的结果仍需根据法院的判决来决定,因此建议业主在采取法律行动之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在开发商逾期交房后仍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业主应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经济损失、利息等。律师的专业帮助可以提供法律意见和代理诉讼,确保业主权益得到维护。具体结果需根据法院判决决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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