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空壳公司通常都具备以下特点: 1、从来没有委任董事。2、已经做好公章,股票书等法律所要求的文件。3、从来没有开始经营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八条 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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