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有毒有害食品将受到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危害人体健康的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致人死亡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将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判决,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单位犯罪将受到罚金处罚,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将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本条所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拓展延伸
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法律界定与审判实践
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法律界定与审判实践是一个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的重要问题。该罪行指的是故意或过失地生产、制造、加工、储存、运输、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的行为。法律界定这一罪行的标准主要包括食品的有毒有害成分、食品安全标准的违反程度、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等要素。审判实践中,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科学鉴定、证据收集等,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被告人是否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并依法作出判决。审判实践的目的是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通过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加强监管力度,我们可以更好地预防和打击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结语
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法律界定与审判实践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问题。该罪行指的是故意或过失地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法律界定标准包括有毒有害成分、违反安全标准程度、主观故意或过失等要素。审判实践综合考虑相关法律、科学鉴定、证据收集等,保障公众食品安全,维护社会公正。完善法规、加强监管力度,预防打击该罪行,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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