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但只有在法院裁定合同无效后,当事人才不需要再履行合同。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不必履行合同,如债务人存在违约行为、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继续履行的请求、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等。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继续履行条件,需满足不存在履行的现实困难且不存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不得要求继续履行情形。因此,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法律分析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法院尚未作出合同无效的裁定,当事人仍然需要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只有在法院裁定合同无效后,当事人才不需要再履行合同。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在诉讼期间当事人可以不必履行合同:在法律或事实上无法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的费用过高,或者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提出请求。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继续履行非金钱债务
要求继续履行非金钱债务应有如下情形:
1、债务人存在违约行为。只有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况下,另一方才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
2、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继续履行的请求。
3、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有一些非金钱标的在灭失后是无法继续履行的。
二、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条件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是,在不存在履行的现实困难,且不存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不得要求继续履行情形的,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应当继续
结语
根据上述内容可知,在诉讼过程中,如果法院尚未作出合同无效的裁定,当事人仍然需要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只有在法院裁定合同无效后,当事人才不需要再履行合同。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在诉讼期间当事人可以不必履行合同。在法律或事实上无法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的费用过高,或者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提出请求,当事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非金钱债务。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包括不存在履行的现实困难,且不存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不得要求继续履行情形。因此,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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