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欠款协议的书写:
(一)标题,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
(二)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三)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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