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钱在结婚中并非犯法,但法律未设定具体数额。返还彩礼的条件包括未登记结婚、未共同生活或给付人生活困难。不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已登记结婚且同居、未登记但同居两年以上、未登记但同居并生育子女、已用于共同生活、婚约当事人死亡。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判断。
法律分析
一、如果结婚要彩礼钱犯法吗?
如果结婚要彩礼钱不存在犯法的说法,但法律并未对彩礼数额作出具体规定,但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在解除婚约时主张索回: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不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结婚时女方提出男方给予彩礼的要求,并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只要在不伤害到双方的情况之下,一般这种情形都是可以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好的,但如果因给彩礼而给男方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这种情形是可以要求退还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结语
结婚要彩礼钱并不违法,但法律对彩礼数额未作具体规定。在解除婚约时,可主张索回符合条件的彩礼。已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情况下一般不返还。未登记结婚但同居两年以上或同居期间生育子女的情况下,彩礼可能不再返还。若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或婚约当事人死亡,也可能不予返还。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