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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离婚怎么才算立案之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情形

来源:独旅网

1、不属于法院管辖的离婚案件;

2、依法在一定期间内不得起诉的案件。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男方在此法定期限内不得提出离婚,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上述情况包括女方流产的情况在内。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

一、女方擅自流产,男方能否要求离婚?

男方一般不能以女方擅自流产要求离婚。但是,如果女方多次擅自打胎拒绝生育的,或者丈夫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准予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有什么情况下夫妻就不能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况如下:

1、双方感情未破裂;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4、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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