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该意见的全称为《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对学生的勤工俭学的劳动性质做了规定。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二条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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