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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的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的

来源:独旅网

法律主观: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第125条也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八十四条
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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