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监护人有争议的解决方法:
1、由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2、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3、未成年人的父母也可以通过遗嘱为未成年人指定上述人员中的一人或者上述人员以外的人担任监护人。只要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该指定应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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