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债务核算的规定
1、与业主在办理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形成的应收帐款和预收帐款,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建立台帐进行记录和反映,内容包括工程预收款、材料预收款、甲供料款、质量保证金、各种奖励金和代扣税金、其他代扣款项及实际收到货币资金等。工程结算价款是我公司生产资金的主要来源,各单位要加大力度、想方设法将应收的工程款收回。
2、预付帐款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首先双方要签订经济合同,要严格按合同条款规定金额办理预付款,并由单位主管签字后财务方可付款。办理工程预付款时收款单位应向我单位出具预付款保证金或保函。
3、合同部门应及时办理分包结算,材料部门及时持发票报销。各单位财务部门要根据分包结算单和购货发票如实反映应付帐款,预结算分包款和预点料款应在次月及时按原预结金额冲回。
4、各种债权债务要明确责任人员,原则上经办人为主要责任人,部门主管要督促经办人及时办理清算工作。责任人于合同终了以后将应该收回的款项要及时收回,其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对于零星出售材料、废料、机械出租等事项要预收一定数额的货款或定金。
5、各单位主管要定期过问本单位的债权债务情况,财务部门对于时间较长的应收、应付款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由有关领导组织力量或责成有关责任人进行清收。各单位要建立债权债务的核对签认制度。各单位财务要及时对内部往来各种经济业务进行帐务处理,季度末核对相符签认后,余额结转到公司财务部,并与公司财务部核对和签认;与外单位的债权债务也应定期核对,发出核对通知书(尤其是债权),互相签认盖章,取得法律证据。(7)支付各种债务时,收款(债权)单位经办人要出具有效证明其与收款(债权)单位关系的证明材料和盖有收款(债权)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正式收据,收据上的收款(债权)单位名称应与我单位帐面上反映的债务单位名称一致,并经有关单位领导签字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支付。
二、债权债务科目核算内容
为了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债权债务,需设置“应收帐款”、“预收帐款”、“应付帐款”、“预付帐款”和“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金”、“短期借款”、“内部往来”、“专项应付款”、“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预计负债”等科目。为方便日后查帐,对于同一笔债权债务业务的金额不要在“应收帐款”和“预收帐款”、“预付帐款”和“应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两边挂帐,应把发生的业务金额放在同一个债权债务科目的同一单位名称下,期末根据余额方向再进行调整。下面分别叙述以上科目的核算方法。
1、应收帐款本科目主要核算与业主办理工程结算,应向业主收取的验工计价款。本科目下设二个二级明细科目,即应收工程款和应收质量保证金,二级科目下按业主名称设三级明细科目。
(1)与业主办理验工计价,结算单中业主扣质量保证金、甲供料款、预付款及代扣税金及附加、借:应收帐款-应收工程款-xx业主-应收质量保证金-xx业主贷:工程结算
2、预收帐款本科目主要核算预收业主工程款、备料款等,本科目下设二个二级明细科目,即预收工程款和预收备料款,二级科目下按业主名称设三级明细科目。
(1)按合同规定向业主预收工程款、备料款借:银行存款贷:预收帐款-预收工程款-xx业主-预收备料款-xx业主
(2)预付帐款本科目主要核算预付供货单位材料款、协力队伍分包工程款和对外租入机械设备租赁费。下设三个二级明细科目即预付购货款、预付工程款和其他,二级明细科目下按单位名称设三级明细科目。按照有关规定严禁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支付必须严格按桥一财(2005)32号文《中铁大桥局集团一公司资金支付规则》规定办理。
(3)因购货而预付的款项、预付分包工程款和预付租赁费借:预付帐款-预付购货款-xx单位-预付工程款-xx单位-其他-xx单位贷:银行存款
3、应付帐款
本科目主要核算应付供货单位材料款、协力队伍分包工程款和对外结算的租入机械设备租赁费等,下设三个明细科目即应付购货款、应付工程款和其他,二级科目下按单位名称设三级
4、明细科目
(1)购入材料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应根据有关凭证借:物资采购贷:应付帐款-应付购料款-xx单位
(2)其他应收款本科目主要核算除应收票据、应收帐款、预付帐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具体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存出保证金;预付帐款转入;与公司工会往来;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根据不同的经济业务内容设置二级明细科目。核算与公司工会往来时,季末应与工会核对相符后余额转公司财务部。
(3)发生各种其他应收款项借:其他应收款贷:现金银行存款等
(4)其他应付款本科目主要核算除应付票据、应付帐款、预收帐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具体包括:应付包装物租金;职工未按时领取的工资;存入保证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根据不同的经济业务内容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5)发生各种其他应付款项借:现金银行存款等贷:其他应付款
(6)应交税金
5、本科目核算应交的各种税金,施工企业主要包括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等,应缴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其他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在本科目核算。
(1)根据完工程度计算的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计提营业税及附加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或:其他业务支出贷:应交税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2)短期借款本科目主要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借入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借款,在“长期借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应按借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未偿还的短期借款的本金。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应当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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