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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成功后又被抢回是既遂吗

2024-05-02 来源:独旅网

是既遂。行为人的抢劫行为已经完成并对公私财物进行了占有,受害人脱离了对财物的控制,此时抢劫就已经既遂。此外,无论抢到财物与否,只要在抢劫中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就是既遂。

一、抢劫罪既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抢劫罪既遂具体应分以下三种情形:

(1)劫取了财物,同时也侵犯了人身权利的,不论是致人重伤、死亡,还是致人轻伤或其他轻微伤害,均为犯罪既遂;

(2)未劫取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后果较轻的,即致人轻伤以下伤害的,当为未遂;

(3)未劫取财物,但侵犯人身权利后果严重的,即致人重伤、死亡的,则为抢劫既遂。

二、抢劫罪有什么样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三、抢劫罪既遂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十个问题抢劫罪的既遂、未遂的认定规定: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

一般来说,应以行为人是否劫取了财物,作为区分既遂与未遂的标准。但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属结果加重犯,不存在未遂问题。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两种后果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未劫得财物不等于抢劫未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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