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不会,除非有人举报或者突击检查。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第二十二条 经批准立案的案件,纪检机关应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
第二十四条 调查组要将立案决定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
第十九条 根据《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批准立案的案件,承办纪检室应填写《立案决定书》, 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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