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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换成发票需要回收收据吗

来源:独旅网

法律主观:

收据换发票收据丢了应当及时报告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说明涉税资料遗失情况,对知情不报的,税务局予以从重处罚。处理完毕后,可申请补发税务登记证,购领发票、收据可以正常进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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