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办理过户手续:
1、转出手续,车主和买主双方一同前往车辆原入户的车管部门,凭车主身份证办理转户手续,车辆经安全检查合格后,车管部门将收缴原号牌及行驶证,车辆管理部门发给车主临时号牌,以便行驶至新的车主地址;
2、接着,车主将会拿到一份密封的装有多份证明的车辆转出挡案,车主凭身份证和车辆转出挡案到新的车辆管理所办转入手续;
3、转入手续,机动车到达目的地后,车主凭身份证及密封的车辆挡案,到新籍车辆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转入手续,车辆管理机关启封车辆挡案,收缴临时号牌,并对车辆进行认定和检查,经审核车辆技术挡案无误后,核发号牌和行车执照;
4、已办理车辆转出手续的,实际上车辆产权已发生转移,不管有没有在新的车管所办理转入归挡手续,车辆发生事故,新的车主都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临时牌照的使用期限一般为15到30天,转入手续一般应该在车辆转出后的一个月内办理。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共同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共同提出申请,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迁出地和迁入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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